下述車子系廣東市公安部門局城市鐵路交通出行警察局消防支隊新清華隊在的道路城市鐵路交通城市鐵路交通出行的管理操作中202四年11月18天內依法依規扣壓,請被申請人攜想關非法性證書,自信息公告哪日起3八個月內到新北高速交警長(市內河海底路89號)認同除理,違期尚未出具非法性證明信、補辦登記手續甚至認同除理的,本交警隊長將基于《中華民族人民群眾中華共和國的道路城市鐵路交通城市鐵路交通出行平安法全面實施條律》一、百零七條規程給予除理。
附件:逾期未接受處理車輛明細(202404)
蘇州市公安部門局公路交通巡警消防支隊新清華隊
202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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