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張一等委員提出,至去年5月底,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員達444.53萬人,有效解決了失能人員的生活照料問題。但目前常州市仍然存在著長護險資金來源單一、數量不充裕,項目設置與需求不完全匹配,從業人員相關資質缺失,政府機構權責不夠分明等問題。
建議:
1.順應“企業和個人繳費、財政補貼”的“三方繳費制”,對于單位和個人繳費應依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采取差異化方式進行籌資。對積極參與籌資的企業和個人,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和補貼。
2.加快長護險人才培養,增加非機構醫療護理人員數量和比例。在高校設置養老護理相關專業,在招生和培養過程中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
3.建立多元監管制度,從事前、事中和事后進行全程監管,通過資質管理、過程監督、現場抽查、定期督查、事后隨訪、定期技能考核等方式進一步加強質控和安全管理,保障資金使用安全,減少項目實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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