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如法定監護人為其及時辦理參保并繳費成功的,新生兒的居民醫保待遇費用報銷可以追溯到剛出生時。💫 如新生兒出生已滿3個月但不滿1周歲辦理參保并繳費成功的,則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費用報銷不可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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